【桔城警事】侥幸终被拘!受害者不是违法的理由
2026-04-30 10:16:3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姜红玉 | 作者:付佳仪 尹方倩 潘浩 | 点击量:6012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付佳仪 尹方倩 潘浩)自己失窃心不甘,转而偷车错上错。侥幸终难逃法网,守法才是正道行。

近日,洞口县公安局花古派出所行政处罚一名盗窃违法行为人。

4月4日,花古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,其停放在县城某医院门口的电动车被盗。接警后,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,通过摸排走访和连夜分析研判,成功锁定嫌疑人谭某忠。

次日上午,民警在其住所将其抓获,并现场追回被盗电动车。

经查,此前谭某忠因陪护住院妻子,自己的电动车被人偷走(当时未报警,现另案处理)。心中一直愤懑不平,在侥幸心理驱使下,他竟将他人电动车推回家中,从受害人沦为违法者。

经询问,谭某忠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

目前,违法行为人谭某忠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,被盗电动车已归还受害人。

警方提醒,电动车、摩托车停放时务必上锁,并停放在安全区域,财物被盗请及时报警,切莫因一时愤懑或侥幸心理,以身试法,从受害者变成违法者。守法,才是正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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